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建设亲商惠民的一流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其他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文件要求,宜昌市中医医院政府采购承诺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