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患者住院统筹基金报销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
宜昌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医?;颊吣甓饶诘谝淮巫≡阂搅品延闷鸶侗曜?000元,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开始,起付标准500元。
二、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形
根据《宜昌市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以下十三种情形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1、经鉴定属医疗事故的。
2、各种美容、健美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3、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4、近视、远视眼矫正。
5、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
6、保胎治疗。
7、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8、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9、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10、在境外就医的。
11、湖北省诊疗目录中规定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的疾病。
12、各种验证性、科研性治疗项目为主的住院治疗。
13、其他不应纳入医?;鹬Ц兜?。
三、药品目录
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四、诊疗目录
根据患者病种、病情指征和医疗原则进行合理治疗。执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目录》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本统筹区的支付标准。物价收费执行《宜昌市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2019年版)。
五、宜昌市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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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甲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职工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乙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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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内的甲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0%;乙类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
(三)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床位费每天报销标准为25元,离休干部床位费每天报销标准50元,工伤医疗保险患者床位费每天报销标准55元。医?;颊呖筛葑陨砬榭鲎灾餮≡癫煌荡尾》看参槐曜?。
六、意外伤害
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应如实填写《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申报表》,携带病历资料、社保卡于三日内到医??瓢炖砩瓯ㄉ笈?,未按规定申报或不属医?;鹬Ц斗段У?,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医?;鸩挥柚Ц?。职工医保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纳入报销,城乡居民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单次基本医疗统筹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七、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
(一)病种范围
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病、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脑血管病致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硬化病、干燥综合征、肺结核、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重症肌无力、地中海贫血、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瘫、孤独症、苯丙酮尿症、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保守治疗、恶性肿瘤门诊特殊治疗、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新冠肺炎肺纤维化。
(二)待遇水平
一个保险年度内(以自然年度计算),因上述门诊特殊慢性病(以下简称慢门)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支付90%、治疗并发症的药品和相关检查支付80%,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支付80%,其他病种支付75%;居民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支付60%,其他病种支付50%。一个保险年度内,慢门医药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执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三)经办管理
1、符合准入标准的慢门患者实行定点、限额、定项管理。
定点:患者在参保地规定的慢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湖北省政策规定可在药店购买的特殊药品,须凭特殊药品责任医师处方在药店购药,并按相关政策结算。
限额:慢门实行医疗费用年限额分月管理方式。慢门年限额当年未使用完的部分不可累计到下一个年度使用。参保职工患两种及以上符合准入标准的疾病,限额标准按最高病种限额加上其他病种一半的限额计算;参保居民两种及以上符合准入标准的疾病,限额标准按最高病种限额加上第二高病种一半的限额计算;苯丙酮尿症、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恶性肿瘤门诊特殊治疗、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不按上述方式参与限额计算;超过限额标准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定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保目录内,与疾病治疗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检查项目(含与限定范围相同或相似的治疗用中成药和中草药)。
2、享受慢门待遇的参保人员,因病种范围内所患疾病病情加重需住院治疗的,其医保待遇不重复享受。
3、参保人员在慢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时,凭社??ㄖ苯咏崴?,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医院结算,参保人员承担个人负担部分。办理异地备案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慢门费用,需提供社???、发票原件、处方、费用明细等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若需咨询:请前往医院医???/p>
咨询电话:0717—6912510 6912316
投诉电话:0717—691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