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服务价格制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物价局6月中旬召开的《全省新旧医疗项目价格对接结果部分市平衡协调会》的要求,我市于7月初开始在专家评定、市州自行平衡的基础上进行第三轮服务价格对接工作。对我市与武汉市、十堰市等其他市州服务价格存在差异的7000多个项目,进行逐一比对、修订和完善,于7月11日全部完成。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第三轮服务价格对接工作遵循的原则:一是不高于武汉市服务价格标准;二是结合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充分考虑我市居民的承受能力、医保(新农合)基金支付能力和我市目前的服务价格执行情况;三是有效促进我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医学新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专科能力的不断提高。
在本次新一轮价格调整对接中,我院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中医医疗中心的龙头作用。在对接中,对中医医疗项目及我院肛肠、烧伤等特色项目进行细致梳理,据理力争,尽可能实现合理定价、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
下一步,医院将组织全院医护人员集中学习《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及按病种新旧医疗项目价格对接表,使各临床科室尽快掌握新物价政策的精髓与内涵,并积极与信息工程师沟通,商议调整方法,从而实现新旧物价的顺利衔接,保障新物价政策的顺利实施。